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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返回列表

关于调整2015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方式的通知

 
关于调整2015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申报方式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分会):

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于715日开始,本会对继教项目的申报方式、申报要求做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将本通知转发各常委及以上人员,积极组织本专业专家申报项目,做好中华口腔医学会2015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式

2015年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平台http://kqcme.yiaiwang.com.cn”在线完成,无需再向国家CME系统申报。

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申报时间:2014年7月15日—8月15日;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2014年12月15日。通过此平台实现国家级继续教育新项目及备案项目的申报、公布和执行汇报。

二、申报要求

各专业委员会(分会)组织本专委会(分会)常委及以上人员通过本专委会(分会)申报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

各专业委会(分会)凭分配到的用户名及密码(见附件)登陆“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平台”,在线逐项、完整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同时将自动生成的纸版申报书报送学会。纸质申报书由授课教师在签字栏处签字(备案项目除外),并加盖申报单位和主办单位公章。

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教育部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如需进行必要的调整或修改,只调整或修改网上申报数据,项目评审时以在线提交内容为准。

三、项目公布

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新批准项目和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5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4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5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5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

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应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备案项目应安排在2015年3月底以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诗

联系电话:010-62116665转211

邮箱:ce@cndent.com

 

 

各专委会(分会)登录名和密码一览表请联系继教部

                                                

 

              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教育部(代章)

                           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