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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返回列表

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职能部门和全资子公司:

现启动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与网址

1、新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8月21日;

2、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12月31日;

3、申报网址:需同时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以及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平台(http://cme.cndent.com)上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二、申报总体要求

1、申报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2、中华口腔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职能部门和全资子公司可向中华口腔医学会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申办单位不得为中华口腔医学会之外的其他机构。

3、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以新申报项目或备案项目的形式申请,不得重复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由第一申办单位负责申报。严禁冒用其他单位名称或名义进行申报。

4、项目负责人应在所申办项目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既往3年曾担任过国家级或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项目申办单位具有常委及以上任职。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6、项目负责人申报的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备案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并且负责人必须参与授课活动。

7、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验(技术示范)教师须达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学科专业。申办单位的授课教师需占教师总数的50%以上,与项目负责人同一用人单位的授课教师最多不超过教师总数的50%。

8、授课教师、内容和课程总学时等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调整的,变动范围应控制在30%以内,且新更换的授课教师职称原则上不得低于原授课教师。每位授课教师理论授课内容原则上不超过3学时(指导带教等情况可适当延长)。

9、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非备案项目)无故未举办或举办的期数与获批期数相差过大,取消该项目负责人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资格。

10、已获批的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非备案项目)有效期为2年,当年项目举办并网上汇报执行情况后,须于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备案项目申报。

11、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申办单位可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填报备案表,申请作为2023年备案项目。

1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继续保留项目原有备案条件(即获批的新申报项目规范完成举办、按要求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填报执行情况、所填报的执行情况均获审核通过的项目)基础上,对于及时填报举办前报备信息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根据需求,由原备案1次调整为可连续备案2次,即:2021年获批的新申报项目,并已列为2022年备案项目的,可继续申请作为2023年的备案项目。

三、申报程序

1、新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在线填报并形式审核通过后两周内报送签字的纸质项目申报表及项目申报备案表(附件)。(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报送的纸质申报表里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需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且申报材料内容应与该项目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

2、备案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填报备案表。备案项目时,除下一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举办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项目题目中如涉及期(界、次等)数或年份数需调整的,请在备案表备注中注明改后的期(界、次等)数或年份数。在线备案项目审核通过后两周内报送盖章的纸质项目备案表。

四、项目公布

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新批准项目和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23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22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23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23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具体以实际公布日期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媛

电话:010-62116665-222

邮箱:zhangyuan@cndent.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C座4层

附件:中华口腔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分会)、学会职能部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

中华口腔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